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公職人員宣誓條例今起實施 將落實區議員宣誓安排

時間:2021-05-21 10:33:20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公職人員宣誓條例今起實施。(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今日(21日)正式刊憲生效。《條例》旨在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16年11月7日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六條中,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規定,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憲制責任。

  《條例》清晰訂明了「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提述的涵意、引入區議員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明確宣誓要求、劃一監誓人的安排、完善處理違反誓言的情況的機制,以及就相關情況在公共選舉中加入參選限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是公職人員的基本義務和責任,《條例》進一步確保有關公職人員明確理解他們的憲制責任,並保障只有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此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關公職。

  政府發言人表示,《條例》對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有重大意義,有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特區政府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按《條例》的規定,落實相關的宣誓安排,包括有關區議員宣誓的事宜。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