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中,向警察總部投擲雞蛋的31歲本地男子潘浩超,今日(26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被判入獄21個月。
綽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涉嫌於當日向警員、警署外牆及扶手電梯擲雞蛋,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毀壞及7項襲警罪。東區法院裁判官判刑時指,當晚集會規模龐大,嚴重影響交通及警務工作,被告投擲雞蛋和辱罵警員,可能會引起其他人仿效。裁判官形容被告潘浩超在事件中充當領導角色,蛋殼更有機會影響電梯運作,引致嚴重後果,裁定其部分控罪的刑期分期執行,合共入獄2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