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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雲」涉違例 議員促徹查

時間:2018-05-23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大公報》前日獨家披露戴耀廷的「風雲計劃」名單,名單中人不少已密鑼緊鼓地展開選舉工程

  《大公報》日前獨家調查披露,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為操控明年區議會選舉,通過策動「風雲計劃」,秘密制定了一份「地區發展協調名單」,名單中人不少都已密鑼緊鼓地展開選舉工程。多位長期深耕地區工作的政界人士分析指,「風雲計劃」本身產生的經費,應計入計劃參與者的區議會選舉開支,否則實屬不公。\大公報記者 莊恭誠

  按《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4條規定,若候選人的選舉開支超出法定最高限額,該候選人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並定罪,分別最高可判監一年、罰款五萬元及判監三年、罰款二十萬元。該條例亦訂明選舉開支的定義,指的是為促使候選人當選或為阻礙另一候選人當選,而招致的開支。

  柯創盛批自欺欺人

  對於有意見稱,「風雲計劃」的運作不涉及選舉開支,連任觀塘區議員十九年之久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直言,這種講法相當無稽、純屬自欺欺人。他反駁說,現在很清晰見到「風雲計劃」名單內的人士,在具體的區議會選區從事地區工作,而且人選及其對應選區與名單上的資料一一脗合,這顯然是針對區議會選舉的競選工程。他促請當局嚴肅看待「風雲計劃」涉及的選舉開支,並認真檢討相關工作。

  連任四屆元朗區議員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戴耀廷頗為開宗明義地講明,「風雲計劃」是一項選舉培訓及選舉協調的機制,其中涉及開支的目的十分清晰,就是要促使他人勝選,這種情況完全符合法例對選舉開支的定義。除了希望當局介入調查開支問題,他亦關注,「風雲計劃」的協調機制,是否造成了阻止他人參選的情況,以及這種情況有否違法。

  東區區議員、團體「23萬監察」召集人王國興認為,「風雲計劃」本身所產生的經費,應以分攤的形式,計入所有參與者的選舉開支,否則實屬不公平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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