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資料,梁斯閔於去年二月因餵鴿問題與康文署職員爭執,動粗用水潑向對方,同年六月被判兩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監禁三日,緩刑一年,須準時到精神科覆診。
據庭上資料,梁患有精神分裂症,她自前年12月起沒工作,依靠積蓄維生,精神科醫生事後已加重藥量,指她目前情緒控制相當好。裁判官形容被告愛雀心切,因前男友關係導致患上精神病長達十年。
官司令梁第二次成為公眾人物。庭上感化報告提到梁斯閔的「前男友」,正是著名堪輿學家蔡伯勵;蔡伯勵於2008年入稟高院要求發出禁制令,不准梁接近其位於北角住所及上環的辦事處,並禁止梁打電話給其家人、僱員和同鄉會滋擾。梁斯閔當時向傳媒表示,「蔡伯勵曾經叫我做佢女人。」更慨嘆「人哋唔照顧我,我都希望將我嘅愛畀嗰啲動物。」
當《大公報》記者向梁斯閔表明身份,提到關於「蔡生」,她即面露不悅,耍手搖頭,不欲多談。記者曾到蔡伯勵在上環及北角的辦公室嘗試聯絡,惟沒有人應門,蔡於截稿前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