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國歌象徵國家的尊嚴。圖為上海民眾以手機拍攝,國歌展示館國歌牆上的歌詞\中新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將展開本地立法程序。多位來自政界和法律界的受訪者都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展開本地立法,刑罰方面應參考國旗及國徽條例,同時向社會大眾加強國歌宣傳教育,讓市民明白國歌象徵國家的尊嚴,切勿作出侮辱國歌的違法行為。\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表示,國歌的地位等同國旗和國徽,象徵國家的尊嚴,認為違反《國歌法》的刑罰應與違反國旗和國徽法的刑罰相近。她又指,常委會會議上沒有決定香港本地立法的死線,認為盡快進行本地立法會比較好,但現時議員經常「拉布」,立法會何時審議和通過有關法例,並非政府可以控制,只能盡量處理有關立法工作。她又指,雖然現階段未見有足夠理由設立追溯期,但不排除未來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
符合國家紀律的一般做法
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表示,任何一個國家都有國歌,理應受到國民尊重,《國歌法》起到規範使用國歌及相關活動的作用,是非常有必要的。他又認為,先進的國家以法律手段來治理社會與經濟活動,《國歌法》是符合國家紀律的一般做法,正如稅法規範市民如何納稅一樣。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國歌法》屬全國性法律,本地立法不屬香港的高度自治範圍,因此進行公眾諮詢的可行性不大。陳弘毅又以《國歌法》條文列明新聞媒體應當積極開展對國歌的宣傳為例,指香港進行本地立法時需要作出變通,不能照搬內地的法律條文,以符合香港具體的情況。至於《國歌法》規定要在中、小學實施國歌教育,陳弘毅認為,具體做法要由教育局訂出,相信不會違反香港教育原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指出,本港日後實施《國歌法》,市民聽到國歌時,即使正在走路都要停下,若不跟隨唱國歌是無問題,但必須站立,表現莊重。不過他強調,如果在公眾場合將國歌的歌曲、歌詞刪改或扭曲,就會犯法。葉國謙又指,《國歌法》條文訂明,有重大事件或典禮時才播國歌,認為將來可以檢討是否任何場合都要播,例如賽馬主辦機構可考慮是否每場賽事都要播國歌。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特區政府應盡快展開本地立法,相信罰則方面會參照《國歌法》和國旗及國徽條例,改動空間不大。她又強調,國歌教育非常重要,特區政府應就《國歌法》的內容和行為準則,進行公眾教育,教育局亦要制定有關指引給老師和同學。
教育市民比即時執法重要
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教育市民尊重國歌比即時執法更為重要,在執法前需要一個教育大眾的過程,建議在中小學層面推廣對《義勇軍進行曲》背景的教育。他認為,條例應有清晰的界定,執法時要針對故意侮辱國歌的違法行為。他又預計,以現時立法會的審議情況來看,本地立法需時約六至九個月。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國歌法》在澳門實施需要完善本地立法,主要依照本地的法律體制作出適應。她強調國徽、國旗和國歌都是國家尊嚴,體現國家主權,作為國家公民一分子,必須尊重國家主權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