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梁振英告誹謗案 梁繼昌先「輸」訟費

時間:2017-04-21 03:15:1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入稟高院控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就UGL事件發表的言論屬誹謗。梁繼昌本應於本月18日就其發表涉及誹謗的言論提交答辯書,惟梁繼昌早前要求延期,高院昨開庭處理,聆案官批准案件延期至下月二日前提交答辯書,但警告未必再有機會伸延期,並下令梁繼昌支付梁振英800元訟費。

  昨天的聆訊原告梁振英及被告梁繼昌二人均沒有到庭,二人由代表律師出庭。代表梁振英一方的私人律師陳維良指出,本案簡單直接,被告只須回覆有關言論是否屬實,或以合理辯解提出抗辯,認為被告理應有足夠時間處理,不接受被告一方須查閱全部相關文件才可準備答辯書。

  需付原告800元訟費

  代表梁繼昌的律師指,案件涉特首控告立法會議員,被告需要特別小心處理本案,需要檢視大量文件包括立法會紀錄、新聞稿、新聞報道及信件等,確保不會遺漏所有抗辯之可能性,認為有更多時間預備,申請延期14天呈交答辯書。

  高院聆案官余敏奇指出,本次誹謗案與一般案件不同,各方需時檢閱文件,被告亦是首次延期申請,批准被告可延期至5月2日前呈交答辯書,但警告未必再有機會伸延期,並下令被告需付原告800元訟費。

  入稟狀指被告於三月一日在立法會大樓內向傳媒發表的言論,對原告發表了誹謗言論及損害其名譽,要求賠償,並要求法庭頒禁制令阻止其繼續發表類似言論。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