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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水」限期屆滿 游梁拒絕還款

時間:2016-12-19 21:27:2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19日(記者李淇)「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歸還共186萬港元薪津的「回水」期限今日(19日)屆滿,但兩人紛使出拖字訣,不單「潛水」停用電話、拒歸還職員證及房間鎖匙,更透過傳媒放話稱還款金額不合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目前未收到兩人要求延期處理的信件,秘書處明日(20日)將去信追討,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下月亦會商討是否展開法律行動。

  梁、游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後,行管會決定全數追回兩人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開支共186萬港元。「回水」死線19日屆滿,梁頌恆曾表明會去信立法會,指秘書處追討的金額不合理,不應追收10月1至11日的議員酬金及相關的實報實銷開支,並聲稱立法會應待終審庭有判決後才追討所欠薪津。

  截至中午,秘書處仍未收到梁聲稱會發出的信件。梁君彥表示,秘書處上周曾致電兩人提醒還款期限,惟梁的手機飛線至留言信箱,游的手機號碼更已停止服務。他透露,梁頌恆上月交出部分營運開支單據內,顯示他曾豪花30多萬元公帑,購入5部iPhone和11部電腦;而游蕙禎則從來無提供任何單據,鉅款不知去向。更離譜的是,梁游的立法會通行證及房間鎖匙至今仍未歸還,據悉立法會房間鎖匙要在德國配製,每條需數百港元。

  對於梁頌恆辯駁稱應待終審庭判決後追討,梁君彥強調,該案上訴期限是本月28日,但兩人至今仍未正式上訴,法庭亦無頒下暫緩令,指徜兩人來信提出特殊情況,行管會將嚴肅處理,惟至今未有動靜,明言:「不給信連酌情處理都無辦法,因涉及公帑。」

  他說,秘書處今天會去信追討,行管會下月中亦會商討是否展開法律行動,包括先發律師信,若再無回應必會訴諸法庭。被問到會否申請梁游破產,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稱,要先徵詢法律意見,即使立法會申請二人破產,也不能因為觀感問題而不做,強調有關款項屬於公帑。

  梁、游需要支付186萬薪津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假如梁、游拒絕還款,立法會秘書處其實可以向法庭提出訴訟,而訴訟理由就是「不當得利」,因為梁、游無故從他人處獲得利益,所以必須歸還。若然兩人申請破產,馬恩國認為,債務人或債權人需要提出破產呈請,然後經由法院頒布破產令,屆時債務人的資產便會立即凍結,受託人亦會變賣破產人的財產。他又說,破產人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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