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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被斷生活費 用假推薦信求職候判

時間:2016-12-15 17:43:30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15日訊一名考過三次文憑試才獲得香港大學學位的學生,因父母不再供養,求職心切下竟偽造律師行推薦信,雖憑假推薦信成功獲木球會聘用,但最終東窗事發。涉事港大學生葉家銘,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愚昧,勸戒被告需憑個人努力前進,決定先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至12月29日再判刑。

  被告葉家銘(29歲),經過三次文憑試才在本學年獲得入讀港大資格。案情指,被告本年7月到木球會應徵文員一職時,出示一張偽造推薦信,信中指被告曾在某律師行任事務文員多年。木球會以為被告具文員工作經驗,遂決定聘用。及後,木球會向該律師行查詢被告履歷時,發現該律師行從未聘任過被告,因此揭發事件。

  被告認罪後,辯方求情指,家人不滿被告年近三十仍然無工作,決定不再結予被告生活費。被告因急需一職維生,最後出此下策,以賺取生活費及學費。事後被告感到後悔,並已向木球會繳還涉案薪金約3900元。

  裁判官稱認同被告一心向學屬正確目標,希望被告繼續朝好方向前進,不過被告愚昧方式求職方法愚昧,決定先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至12月29日判刑,其間准予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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