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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行動」主席鄧美晶涉攜膠棍違港鐵例

時間:2016-09-02 16:27:32來源:大公網

被告鄧美晶

  大公網9月2日訊(記者鄧滔)「社會主義行動」主席鄧美晶涉嫌於去年九月,在九龍塘港鐵站內,攜帶三支超出港鐵行李限制30厘米的旗桿,並拒絕向有關職員出示身份證,因而被港鐵票控「攜帶禁止攜帶的行李」及「沒有提供身份證」兩罪。案件今在屯門裁判法院續審,港鐵高壓及車廠設施工程經理陳新國供稱,港鐵以免乘客觸電及站內設施受損,故有需要規定行李長度。案件押後至下周三(7日)續審。

  曾有份參與港鐵行李長度標準的制訂及檢討的陳新國今在庭上表示,東鐵線的架空電纜系統電壓為2萬5千伏特,較家用電壓高,因此港鐵有必要制訂「運載行李條件」,以減低乘客觸電風險,否則可導致乘客傷亡。

  陳又指出,若乘客攜過長物品,當站在月台旁邊或緊急疏散時,則有可能觸及架空電纜,存在漏電風險,更有機會對車站的假天花、燈飾及車廂照明系統等造成損壞。再者,列車加速時,車廂內的物品會東歪西倒,其他乘客亦可能會因此受到滋擾及傷害,故陳認為港鐵有需要規定行李單邊長度不得超過130厘米的規定。

  至於,鄧美晶盤問陳新國時則指出,深圳、倫敦,以及瑞典斯德哥爾摩等地的鐵路,均容許乘客運載更大刑的行李,質疑港鐵為何要選擇設定130厘米的規定。陳回應稱,每個地區的車站及車廂的設計均有出入,因此安全考慮亦會相對不同,故陳對於港鐵訂立不同規定,並不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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