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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選舉主任 市民促嚴肅處理

時間:2016-08-05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成員指「港獨」是犯法行為,恐嚇政府人員更是嚴重刑事罪行\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港獨」分子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立法會選舉參選資格,有網民在社交網站發表恐嚇選舉主任言論。珍惜群組昨日分別向律政司和選舉管理委員會請願,促請司法機關嚴肅處理有關恐嚇行為;又批評「熱血公民」成員黃毓民等人亦是鼓吹「港獨」,要求選管會取消他們參選資格。

  冀投票給理性建制派人士

  約20名珍惜群組成員,昨午到高等法院外請願,批評「港獨」分子近年將暴力不斷升級,用盡各種藉口發動「佔中」、「反水貨行動」等,近日更目無法紀恐嚇選舉主任。成員又指,「港獨」是犯法行為,而恐嚇政府人員及其家人更是嚴重刑事罪行,要求律政司嚴厲檢控相關人士,以收阻嚇作用。

  成員高叫「港獨犯法」、「選管會有權執法,捍衛國家主權」等口號,之後將請願信交予律政司代表。團體又指出,將發動汽車遊行並擺設街站,於十八區遊走告訴市民「反港獨,促民生」理念,冀選民下月四日投票給理性的建制派人士。

  成員之後轉到選舉管理委員會外請願,對選舉主任早前裁定數名主張「港獨」的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提名無效表示歡迎。珍惜群組召集人李壁而表示,包括黃毓民在內的一眾「熱血公民」成員,都是「反中亂港」人士,過往有份推動「港獨」,例如舉行「香港國旗設計比賽」;又形容黃毓民是「港獨之父」,呼籲選管會取消他們參選資格。

  珍惜群組同意政府早前回應選管會處理立法會候選人提名資格時所指,選管會有需要在選舉程序上按基本法和《立法會條例》的規定,要求立法會參選人效忠香港特區、擁護基本法,是「合法、合理、合民意」,能夠有效防範有人利用立法會選舉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確保香港的民主選舉在合法軌道上進行。代表向選管會遞交請願信後離去。

  黃毓民是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舉候選人,其他候選名單包括:蔣麗芸、梁美芬、狄志遠、譚國僑、黃碧雲、劉小麗、李泳漢、朱韶洪、何志光、關新偉,毛孟靜、吳文遠、游蕙禎、林依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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