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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衝擊港大 四罪今提堂

時間:2016-07-22 03:15:05來源:大公網

圖:馮敬恩當日拉扯玻璃門情形/電視畫面

  【大公報記者 劉家莉】22歲的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涉嫌今年1月26日於港大沙宣道校園衝擊校委會會議,前晚(20日)被警方拘捕,落案起訴其一項「刑事恐嚇」、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交替控罪、一項「刑事毀壞」和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等四宗罪名,馮敬恩扣留至昨凌晨獲准以一萬元保釋,離開西區警署,今日(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表示,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採取拘捕行動,並重申市民應守法及和平理性表達意見,對危害公共安全及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不論任何背景都會果斷執法。港大發言人昨回應稱,「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

  馮敬恩離開西區警署時表示,案件已交由律師處理,拒絕透露被控罪名等相關詳情。另外,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亦在社交網站留言,指曾有五名自稱重案組探員到他住所,要求他就案件到警署協助調查,但他不在香港,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

  當日逾200人圍堵會場

  港大學生會昨日中午就事件約見校方危機小組,現任學生會會長孫曉嵐表示,曾嘗試聯絡校長馬斐森,惟對方不在香港,回應會盡量提供協助。她辯稱馮敬恩及其他同學當時只是敲打開會會場玻璃門,並非蓄意毀壞學校公物,又指港大生絕對有權進入大學建築物範圍,不存在企圖強行進入,反指警方指控無稽。

  案發於今年1月26日,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首次以港大校委會主席身份主持會議,逾200名學生及校外示威者,指稱校委會拖延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大學條例,發起圍堵行動。警方當晚收到校園保安員報案要求協助,當晚部分校委及校長馬斐森離開時被大批示威學生包圍,一度被困在大樓內,校委之一紀文鳳身體不適需要送院。

  馬斐森曾稱感生命受威脅

  衝擊期間,當時身為學生會會長兼校委本科生代表的馮敬恩,誤導群眾以為校委會否決成立專責小組,又打開會場大樓的大門引來部分示威學生衝前與保安推撞,混亂中有學生和保安倒地。事件中,大樓一道玻璃門、一道防火門、一個保安站崗台及四支路燈損壞。馬斐森事後曾譴責示威者的衝擊行為,形容當時感到生命受到威脅,表明如有需要會向警方提交事發時的現場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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