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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應就“港獨"展司法程序

時間:2016-06-06 04:00:06來源:大公網

 

 

  圖:胡漢清認為應開始司法程序,調查“港獨”行為會否觸犯香港刑事條例\大公報記者馮瀚林攝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有“港獨”分子早前成立“香港民族黨”,反對派亦以言論自由為鼓吹“港獨”的言行開脫。城大法律學院昨日舉行圓桌會議,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現時應該展開司法程序,調查“港獨”會否觸犯刑事法律以及會否涉及外來組織、資金等等,而刑事檢控專員亦應該向保安局提供法律意見,令執法機構知道現在是否需要調查。

  揚言用暴力超越言論自由

  城大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昨日舉行圓桌會議,討論旺角暴亂、“港獨”以及言論自由的法律問題,胡漢清、清洪、城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林峰和教授顧敏康等亦有出席。胡漢清指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無論任何罪行都要負上法律代價。胡漢清認為,對於“港獨”,首先應開始司法程序,調查“港獨”行為會否觸犯香港刑事條例,因為他們已開立戶口,組織有幾十人,又講明考慮暴力等,這些都已經超越了言論自由。

  胡漢清認為,政府應該調查這種非法行為會否涉及外來組織、外來資金等。調查亦可以向公眾傳遞信息,指出這種行為至少有理由相信可能觸犯香港刑事條例,讓公眾有所警惕。他續說,刑事檢控專員應該向保安局提供法律意見,讓執法機構知道現在是否要調查,要調查的話是什麼形式啟動司法程序。

  胡漢清又表示,為了保持司法獨立,當現時有法律處理“港獨”行為時,有關機構就應該要執行。他指出,假如檢控時遇到人權條約的挑戰,可以交由終審法院普通法專家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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