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李寅舟報道:中國銀監會周一發布《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明確包括「殭屍企業」等四類企業不符合債轉股資格,且擬要求銀行在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持股至少50%,並需承諾五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股權,不將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同時須在實施機構公司章程中載明。
壞帳實施轉股憂被濫用
被列入「禁入名單」的企業包括: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殭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失信企業;債權債務關係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及「其他不適合實施債轉股的企業」。
信達證券董事長張志剛日前表示,新一輪債轉股的政策導向是積極的,但由於有債轉股的政策預期,一些債券發行人可能故意違約逼迫轉股,這或對金融市場產生衝擊,且銀行在選擇對企業實施轉股中,在選正常貸款轉股和選不良貸款轉股間亦涉及權衡,甚至道德風險,「對不良貸款實施轉股,就像給殭屍企業提供免費午餐。」
徵求意見稿列有「優先名單」,指優先考慮對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例如因行業周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於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係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等。
供給側改革任務不輕鬆
外媒報道,去年底債轉股方案被批準時,中國企業累積約18萬億美元債務,相當於內地生產總值(GDP)的170%。
上海證券研究所總經理助理兼宏觀策略部經理、首席分析師胡月曉撰文表示,去槓桿作為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其實是一項不輕鬆的任務,它處在宏觀政策的核心位置,是一個長期性的持續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