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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次重大政改的經驗與教訓/曾淵滄

時間:2017-06-15 03:15:59來源:大公網

  香港回歸二十年,推動過三次政改,兩次失敗,一次成功。成功的那一次,使香港立法會的直接選舉或間接直選議席增加十席,功能組別增加的五席,全部通過直選產生。在已當選的區議員中,由全體選民選出五名成為立法會議員,而分區直選也同時增加五席。因此,新的立法會組成中,分區直選及全港直選的議員達四十名,傳統功能組別只有三十名,很明顯地是向普選跨了一大步。

  可惜,在二○一○年的政改中,投票支持政改的民主黨於之後的選舉中,成為其他反對派攻擊的目標,選舉結果未如理想。從那個時候開始,反對派出現了極端分子,並且非常極端。他們中有人認為:越極端就越能吸引到支持者的票,這些票屬於鐵票。過去五年,反對派不斷指責梁振英製造分裂,實際上,真正製造分裂的是圍繞政改的爭拗,一些極端行為,也都是衝着政改而來。

  政改爭拗撕裂社會

  首先,是違法「佔中」。提出「佔中」概念的人,目的就是以「佔中」來達到政改內容能符合反對派的要求,讓反對派能夠通過選舉奪權。開始的時候,「佔中」概念只是由一名大學的學者提出來討論,屬於紙上談兵。不過,後來由一群年輕的學生一夜間把「佔中」概念變成行動。「佔中」的後期更走向了暴力,「佔中」全面失敗之後,又出現「旺角暴動」。

  反對派想利用政改制訂有利於他們的選舉制度,其居心,中央政府也很清楚。在基本法框架下,在不影響大局、不會嚴重動搖香港穩定的前提之下,中央政府也是抱持溝通協商態度,以便向普選踏前一步。二○一○年的政改就是向普選踏前一步,落實基本法規定的「循序漸進」的政改要求。不過,「佔中」概念出現之後,中央政府覺得不能再任由反對派主導政改步伐,於是,有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定」,為政改定下一定的要求。依基本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就成了基本法的一部分,中央政府行使了中央政府的權力。香港特區的權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因此,中央政府自然有權為香港特區的政改定下框架。

  政制不變,原地踏步,香港社會出現了嚴重撕裂。政改使得一部分反對派中人充滿了憧憬,以為自己可以通過「佔中」的行為逼中央政府讓步。可是,這群人太天真了,中央政府很清楚知道反對派奪權的野心,也很清楚知道一旦反對派成功奪權,香港將永無寧日,反對派一定會利用手上的權力與中央政府對抗,以香港為基地,企圖推翻中央政府,或令香港脫離中國。這是十三億中國人不能接受的。十三億中國人不會接受香港搞「獨立」運動,也不希望國家出現動亂,因此才出現了「八.三一決定」。很清楚,「八.三一決定」就是要反對派死了這條心,死了奪權的野心。

  只要反對派沒有全面奪權的野心,接受「循序漸進」式的增加香港普選的成分,接受「八.三一決定」,香港特區的選民就可以真正的通過「一人一票」的方式選特首。但是,反對派無法接受「八.三一決定」下的特首普選。二○一七年的特首選舉又是原地踏步,令許多想擁有投票權的選民失望。

  應以經濟民生為重

  新一屆政府快將成立,很自然地,政改又會成為新一屆政府避不開的話題。現在,民間有多個不同的聲音。第一種聲音是新一屆政府應該以民生為主,不談政治,完全不再提政改,讓政治爭論暫停,休養生息。第二種聲音是推倒「八.三一決定」,一張白紙式的重啟政改諮詢,這個建議當然是反對派所建議的。第三種聲音是在「八.三一決定」框架之下重啟政改。

  三種建議中,第一種建議的支持者可能是最多的,相信連部分反對派也不會反對。他們知道,推翻「八.三一決定」的政改幾乎是不可能的,而接受「八.三一決定」的政改,在部分反對派眼中,比沒有政改更糟糕,因此寧可一無所有,原地踏步,讓他們可以繼續高喊「爭取民主」口號,以此口號來爭取選票,讓自己長期霸住立法會的議席,保住一定的權力。

  推翻「八.三一決定」是不可能的,「八.三一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香港特區政府是不可以推翻的。而之所以有「八.三一決定」,原因就是中央政府要防止反對派奪權,也因此不可能放棄這個決定,以免助長反對派奪權的野心,助長分裂國土的思想。

  既然推翻「八.三一決定」不可能,因此,重啟政改的唯一可能是再度以「八.三一決定」的框架談政改,相信反對派中沒有多少人會支持。他們擔心一旦支持,下場就會如民主黨在二○一○年投票支持政改後,在過後的立法會選舉中失利。推翻「八.三一決定」是不可能,接受「八.三一決定」又有風險,因此,相信反對派最終面對的就是接下去的五年,不再重啟政改。當然,行動上,反對派依然會高調地要求重啟政改。

  資深評論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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