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經濟 > 正文

駁《蘋果》歪曲造謠文章\田飛龍

時間:2017-02-16 03:15:46來源:大公網

  2月15日,香港《蘋果日報》之「蘋果論壇」刊發李慧玲文章《左報首現撐薯片文章》,對我刊發於《大公報》2月14日的文章《特首選戰中的重啟政改與23條立法》之意圖與觀點進行斷章取義式的解讀,且根據自身的意識形態偏見來誤導讀者,企圖演繹出我的文章傳遞着所謂「耐人尋味」的資訊,對正在評估權衡四位候選人的諸位選委以及香港廣大普通市民而言將造成一些思想混亂和困擾,也對我的學者身份與思想獨立性造成負面影響。本文將就李慧玲文的有關歪曲做出嚴正澄清。

  《蘋果》的文章以自己的錯誤理解,荒謬地概括出我的文章有三個觀點:(一)人大8.31決定是可以「放寬」的;(二)讚薯片的政綱;(三)民意認受性是林鄭最重要的考驗。但這完全與我的觀點相悖。

  首先,我是嚴格堅持政改必須以8.31決定為基礎的,因為中央的這個決定已經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普遍性立法,已經成為香港基本法之選舉秩序的一部分而高於香港本地法例。我講政制發展,主要是從方法論上進行探討。而且,我嚴格限定了前提條件,即香港反對派轉型為「忠誠反對派」,中央對特首普選的「愛國愛港」要求得到滿足,兩地互信得到結構性修復。李文並不去討論8.31決定出台的前因後果尤其是反對派的「佔中」逼迫,只是轉移焦點扭曲我文章本意。

  其次,我看重的是對參選人各自政綱的具體分析以及行政能力比較。我認為,新特首在後「佔中」的社會政治環境下,必須平衡把握政制發展和經濟發展。事實上我認為林鄭月娥具有優於曾俊華的條件優勢:其一,林鄭在梁振英任內主要工作之一即為政改,對政改工作富有經驗,也與中央有着成熟的溝通機制,曾俊華主要承擔財經工作,對此並不熟悉;其二,重啟政改並非單純的香港本地事務,必須取得中央的信任和支持,在這方面林鄭也相對優越於曾俊華,未來更適合擔當與各方溝通的角色;其三,曾俊華的現有政改政綱亦不是適合的,立場不斷軟化迎合反對派;至於胡國興的「全民提名」式方案則太過激進,不可能被嚴肅考慮。所以我認為林鄭是最佳的人選去推動包括政制發展在內的香港未來事務。

  最後,關於民意認受性問題,我們要正確理解當前的民調結果:第一,香港民調是多元化的,其存在不同政治立場和不同調查方式乃至問題設置的巨大差異,所以需要兼聽則明;第二,曾俊華辭職一個月後才獲批,且多種消息來源間接釋放出中央不支持的信號,使其獲得較多的所謂民意「同情分」,這一因素在實際民調中的佔比不可忽視;第三,林鄭的選舉工程開始較晚,主要是承擔政務司司長剩餘工作及辦理有關交接,很負責任,因此在民意動員上有一定滯後性;第四,本屆特首按選委會制度選出,民調只是選委的其中一個參考因素,間接選舉的本質就在於體現代表們的審議理性和獨立判斷力,這也符合作為選委會制度基礎的功能代表制的基本原理。    

  另外,李文引述我的文章,認為與近期建制派論調不同。這是香港反對派媒體習慣性的有色眼鏡思維,但與事實嚴重不符。

  事實上,根據我的獨立研究以及在《大公報》等建制傳媒的公共評論經驗,中央治港遵循的是基本法,承擔的是繁榮穩定的保障責任,而基本法賦予了中央對特首的實質任命權,特首又在香港管治架構中居於「主導性」地位,是聯繫中央和香港地方的超級聯繫人與獨特橋樑。據此,中央根據「一國兩制」與基本法要求特首履行其憲制責任是遵守基本法和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的積極作為。

  作為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需要充分而戰略性地理解香港未來發展需要更多與國家連通融合。「以香港看香港」已經不是一種科學的方法論了。我是愛香港的,因為我愛中國,這就是我全部思考的出發點。《蘋果》的文章是在刻意曲解我文章的本意,這麼做背後是否意圖以此來達到「撐曾」的目的,相信市民自有公允的評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