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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中基金指引發布

時間:2016-09-24 03:16:2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張聰北京報道: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基金中基金(FOF)指引規定,提出基金中基金應當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其他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遵循組合投資原則。基金管理人、託管人不得對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費、託管費以及銷售費雙重收費。中證監表示,下一步將按照指引支持行業推出FOF,加強業務監管,保護投資者權益。

  中證監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在中證監例會上表示,基金中基金近年來在境外發展較快,是一個比較成熟的品種,有利於滿足多元化投資需求,分散風險,擴寬基金業發展空間。推出FOF有利於豐富基金產品,拓寬基金投資範圍,完善基金市場投資者結構,進一步壯大機構投資者力量,引導理性投資,對證券市場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指引指出,FOF持有單隻基金市值,不得高於FOF資產淨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FOF。也不允許FOF持有分級基金等衍生品性質產品,並防止FOF作為新基金或迷你基金的幫忙資金。

  指引還要求基金管理人在FOF所投資基金披露淨值的次日,及時披露基金份額淨值;並要求FOF在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中設立專門章節,披露所有基金的相關情況,並揭示相關風險。除上述,指引還要求要設置獨立部分配備專門人員,FOF經理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基金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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