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2日訊(記者王嘉傑)香港證監會公布,對法國巴黎財富管理銀行(法巴財富管理)作出譴責並處以罰款400萬元,原因是它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向客戶多收款項。
證監會經調查後發現,在關鍵期間,法巴財富管理從大約2,300宗客戶交易所收取的金錢收益(包括費用、差價及收費)超過了它向客戶所提供的文件所述的水平。多收的金額涉及約共950萬元。受影響的交易涵蓋不同類別的投資產品,包括股票、債券、結構性產品、期權、掉期及基金。
故此法巴財富管理的行為違反了《操守準則》的規定,因為它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確保就客戶交易所收取的金錢收益是公平合理並根據其向客戶作出的陳述而收取。
證監會又指考慮到,法巴財富管理同意已委聘獨立的檢討機構、向現有客戶退還所有多收的金額、自行向證監會及金管局匯報有關事件及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否則罰款額原應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