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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告阿里雲等公司 獲賠8萬

時間:2021-04-01 04:23:4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快手(01024)起訴阿里巴巴(09988)旗下阿里雲等公司不正當競爭一事,最終判決獲賠8萬元(人民幣,下同)。

  根據天眼查App顯示,有關快手控告阿里雲的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判決書指出,原告快手發現「快手網紅助手─六六六快手網」(www.666ksw.com)擅自使用「快手」文字作為網站名稱,並提供針對快手平台用戶的虛假增加粉絲數量等付費服務,有關行為極易導致公眾誤認為該網站屬於快手運營,侵害快手的商標權,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

  至於涉案網站付費服務的收款方為格瑞五金商貿,阿里雲則為涉案網站的域名註冊商。

  阿里雲表示,阿里雲計算公司僅為域名註冊商,未實施侵害快手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認為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格瑞五金公司則未向法庭提交書面答辯狀。

  最終,裁判結果為:被告格瑞五金商貿需要賠償快手經濟損失8萬元及合理開支5000元等。

  關於「不正當競爭」,除了阿里,早前騰訊(00700)亦有捲入相關案例。

  事源在2018年,騰訊以「互聯網短視頻整治」為由,在微信封閉字節跳動旗下抖音、火山等短視頻App的分享鏈接,自此未曾解封,因此,抖音決定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騰訊,要求騰訊解除限制之餘,亦要賠償9000萬元。

  事件延至今年2月,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提交壟斷訴狀,直斥騰訊壟斷,兩家公司遂展開隔空對罵。

  早前,福建高院決定對抖音起訴騰訊一事立案審理,不過,抖音在上周五(3月26日)就起訴騰訊不正當競爭案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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