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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置業留意政策限制

時間:2019-02-18 03:17:4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趙建強報道: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即將公布,相信不少港人都期望可開放港人在大灣區置業的限制。中原地產中國及海外物業項目部高級資深項目總監羅顯桂表示,若港人冀在內地買入物業作投資,要小心各項政策及陷阱,更不要以為發展商肯賣,就代表港人可買,因此「睇樓、落訂前,一定要問清楚、睇清楚。」

  內地近年實行嚴厲限購政策,目前在大灣區的九個內地城市中,僅肇慶暫無限購政策。羅顯桂提及,除深圳可不需要工作證明、社保,容許港人購買一間住宅物業外,大部分大灣區內城市都需要繳交多年的社保才可以買住宅樓,「一般香港人揸住回鄉證係無得買」,更甚的是,深圳、廣州更限制港人連商用樓都不可以購買。

  值得留意的是,早前內地政府表示將對港、澳、台居民發放居住證,不少發展商、業界亦一直以此作招徠,憑「大灣區居住證」或其他政策,即可在灣區置業。惟根據目前規定,港人必須在內地居住一段時間及提供證明,才可以申請居住證,與過去的居留證明相似。因此,此次大灣區規劃中,會否更改港人在大灣區內的買樓政策仍拭目以待。

  此外,內地政策定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羅顯桂提醒,在內地購買房產,宜以自住為佳。

  羅顯桂續指,在商用物業方面,有無良發展商將商場業權拆售,聲稱未來商場將統一經營,並可有固定回報、統一分成、包租等,但由於買家只買到一份業權而非一個舖位,在商場開業後或因為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回報未必能夠保證,業權亦無法轉售,買家最終血本無歸。因此,他建議,若買商舖,買沒有統一經營的街舖會較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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