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一位作為問責官員都要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尤其是我本人作為行政長官,我更加需要負上很大的責任。我們現時的立場是希望能夠繼續為香港社會服務,希望社會各界認同給予我們這機會繼續做我們的工作。
2在未能處理好有關紛爭和矛盾之前,絕對不會貿然重啟修例程序。如果本屆立法會會期明年七月結束時未能完成修例,該條條例便會失效,特區政府會接受這個事實。
3我們從來都沒有認為、亦沒有說過參與六月十二日在金鐘一帶的公眾集會的大量人士,特別是學生,是暴徒。只要當日是和平地參與這個公眾集會,並沒有用過任何暴力的話,他們完全不需要擔憂。
4當有人用暴力、用一些自製武器攻擊警方,嘗試用這些暴力衝入立法會大樓,警務同事有需要作出反應。我們不期望警察面對這些衝擊時不去處理……對於警務人員執法期間,如果有任何市民有不同的看法,或者有需要作出投訴,我們有一個投訴機制,其中獨立的監警會是重要組成部分,會公平、公正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