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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藥企機會與挑戰並存/張佳林 顏涌林 趙嘉楠

時間:2018-10-18 03:16:41來源:大公報

  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公布抗癌藥醫保准入專項談判結果。17種(15種來自外資藥企,2種來自中資藥企)藥品接受醫保局支付價(較平均零售價低約57%),獲納入醫保藥品目錄,主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等多個癌種。

  醫保局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醫保乙類目錄,同時設定支付標準(至2020年11月30日),由醫保基金和患者共同支付(分擔比率由各地區確定)。

  另外,醫保局要求各省(區、市)醫療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範圍,並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採購。

  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總額控制指標的,醫保局將於年底清算時給予合理補償,以鼓勵醫療機構使用這些藥品,提高這些藥品的可及性。

  我們認為,此次談判結果反映出醫保局作為最主要支付者以更靈活、有效的方式在醫保資源分配過程中承擔更重要的角色。政府降低患者用藥負擔的決心也是談判背後的主要動力。

  本輪談判藥品平均降價約57%,高於去年上輪36種談判藥品44%的降幅。

  不過,17個抗癌藥品中有10種藥品為2017年或之後在內地上市的品種,因此降價前基數較高,而2017年36種談判藥品則是基於已調整的價格降價,換言之,在仿製藥上市前,這些藥未來兩年面對較小省內招標降價壓力。同時考慮到以往贈藥情況,本輪談判降價幅度並沒有看起來那樣高。

  我們認為,醫保局未來將延續此類談判,以提高新藥可及性。臨床價值將是藥企參與談判的入場券。

  參考上輪的36種談判藥品中23種於2017年銷售額同比增加超過30%,整體上可以預期本輪入圍的抗癌創新藥將實現放量增長,蠶食低質藥品市場。

  不過,我們建議關注該政策在省級的落實情況。同時競爭態勢也同樣值得關注,例如NSCLC就是藥企競爭非常激烈的領域(本輪談判有5種NSCLC藥物,以及已上市/即將上市的PD-1抑制劑)。

  對於中資藥企,我們認為機會與挑戰並存:外資藥企的創新藥以較便宜的價格迅速進入中國市場,中資藥企必須以真正好藥加以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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