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财经 > 正文

談樓說按\拆解「還息不還本」\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

時間:2020-03-23 04:24:03來源:大公報

  圖:香港銀行業與商家共同抗疫推出「還息不還本」,意思實指延期歸還本金,用家應視乎實際財政上需要才提出申請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對已有下行壓力的經濟再添打擊。本港失業率持續攀升,受疫情衝擊最大之行業如零售、酒店飲食服務的失業率更高,不少公司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數字上亦反映就業人數持續向下。

  在這個環境下,部分按揭或債務還款人士的入息、商戶的現金流或受到影響,供款壓力因而大增。早前銀行相繼推出應對疫情衝擊的紓緩措施,包括多類費用減免、重組企業貸款還款期、為中小企提供無抵押貸款等,當中最多人關注的是為個人及工商按揭客戶提供「還息不還本」的紓緩安排。

  本港銀行在十多年前亦曾有類似「還息不還本」安排,不同的是,當年並非紓緩措施,而是按揭優惠作招徠,不少新盤夥拍銀行提供首三年供息不供本計劃,吸引買家入市。隨着2008年金管局叫停這類延期供本安排,銀行已不再提供此類計劃,只剩下偶有發展商自行推出延期還本推動銷情。

  是次銀行推出的「還息不還本」措施期限為六個月,部分銀行可於期滿後因應情況申請再延長六個月。不要誤會所指的「不還本」是免還本金,意思實指延期歸還本金,例如供款人每月供款1.8626萬元,尚有285期供款,獲批「還息不還本」,在接着六個月期間供款人根據按揭餘額400萬及按息2.5厘只需按月支付利息部分即8333元,暫停歸還本金,每月還款額便大減達55%,六個月期滿後回復原本尚餘285期之供款,繼續如常按月歸還本金及利息。

  換句話說,供款人是延期多付了六個月利息,來換取六個月減輕供樓負擔。那是否就等於不着數?其實銀行是次推出的措施是幫助受疫情影響或經濟轉壞影響供款能力的人過渡,故此用家應視乎實際財政上需要才提出申請。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