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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科創互補長短共同轉化技術成果

時間:2019-03-15 03:18:22來源:大公報

  圖:深港兩地在科創事業上,互有長短,應該精誠合作,共同轉化技術為成果

  近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出席全國兩會時,表示香港和深圳需要加強協同效應,打造大灣區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就此,香港所長在於金融市場和高校科研能力發達,面向國際;而深圳所長是科技產業轉化和商業化蓬勃。/廣東省政協委員、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副主席 林至穎

  要落實深港科創合作,互補長短,筆者建議透過三條路轉化技術為成果,面向國際:第一條路是以兩地高校為本位,搭建知識產權交易平台,加強科研能力;第二條路是以企業為本位,強化深港兩地的科技創業教育,加強技術成果轉化的能力;第三條路是政府為本位,以前海為政府採購試點,支持大灣區科創企業發展。

  搭建知識產權交易平台

  搭建知識產權交易平台,能讓港深高校的科研中心因應科研市場的研發需求,強化研發能力。交易平台面向深港兩地較為成熟的科創企業,服務涵蓋線上和線下。在線上的應用平台和網站開展知識產權展示、轉讓和許可乃至交易,高校的技術研究中心可以針對企業要求的研發項目和成果轉化的估值,訂立較為公開統一的收費標準;高校也可以在這個平台披露研發課題,向有相關需要的企業籌資,並且提出研發失敗的賠償方案;線下服務則為備案知識產權的交易檔案,還有處理糾紛的法律諮詢。交易平台可以籌集運營資金,務求自負盈虧。營運資金包括註冊費、會員費、交易額的某個小額百分比(雙方支付)、備案時的小額行政費、法律意見諮詢費。透過這樣的方式,港深高校的科研中心獲得更直接面向市場的科研成果反饋,而深港科創企業就獲得了較為公開的基礎研究市場,更加專注於企業發展。

  此外,加強深港兩地的科技創業教育平台,是強化企業轉化能力的基礎。技術突破並不必然導致有效的商業化,未能商業化的科技除去政府採購以外,就難以進一步獲得社會資源加以發展,而政府採購的科技往往是少數。故此,科創企業本身的商業思維也十分重要。科創圈需要人才相當多樣化,從獨領一軍的創業者,到科創企業的管理者,再到落實到技術細節的科研人才。但無論是哪類人才,都應該以創業思維主導,將科技創新成果落實為企業發展的工作。所以,筆者認為要加強深港科創圈的底蘊,就需要有效的創業教育和支持。有效與否,就視乎能否針對人們投身科創企業的需要和國際化程度,更視乎最終形成的企業能否衝出國際,與全球科技界一爭長短。

  故此,成立的創業教育平台應該幫助參加者提升對行情的觸覺,對此作出充分的學習和準備,作出落實項目有效資源整合。因此,創業教育平台落到實處就是三方面的工作:資訊分享、培訓教育和創業支持。行情觸覺相應的資訊分享包括創新創業諮詢分享、行業分享、創業基金、政策諮詢,讓他們了解過來人和行業動態,還有資源何處覓,其間最為重要的是要有國際化視野,交流不能局限在內地或者香港的企業,更要直面海外;培訓教育包括創業培訓、比賽、實習,讓有意投身其中的行外人對此深度了解,決定是否投身其中,以及自身在業界的定位;創業支持方面,創業者草創公司,一般最大的困難就是缺乏辦公室、資金和行業經驗,故此平台應該提供創業辦公室、融資支援和路演指導、創業導師指導,整合其資源。目前有不少機構致力打造這樣的平台,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創新創意創業中心(CIDE)就是較為出色的一間。這間中心既背靠香港式管理優勢,也立足深圳本地高校的研發和人才資源,積極進行各式各樣的國際化對接,涉足深圳比鄰科創產業,在整合兩地優勢方面可為楷模。

  積極推行政府採購試點

  此外,深港兩地政府應主動以政府採購,支持大灣區科創企業的發展。如今以互聯網企業為首的科創企業已經度過了爭奪流量的時代,開始在產品和服務上追求素質的提升,針對特定市場深耕細作。政府採購可以為草創的科創企業提供先行支持,讓科創企業有時間摸索市場,而非盲目融資燒錢開拓市場。對於以B2B為市場導向的科創企業而言,服務機構發展需要是其要務,政府採購不但能令他們避免盲目融資燒錢,而且政府的要求本身也讓他們盡快掌握機構發展需要和相關能力,在發展下一個客戶時也更有經驗和說服力,也可以增強初創企業者面對未來的信心。

  而落實的關鍵在於深圳市政府化解無權自主和國別限制的法理障礙。港府早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採購內地科創企業的產品服務不存在法理障礙,將此事項納入財政預算案即可。相反,深圳市政府採購港人科創企業的產品服務,則面對着無權自主和國別限制的法理障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深圳市政府的採購專案需要廣東省政府及其授權機構確定和公布,而且限額標準也由廣東省政府確定並公布。此外,政府採購如非境內無法獲取或者商業條件不合理、在國境外使用或者另有規定,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目前,在香港、澳門和台灣成立的有限公司依然被視為外商投資公司,香港的科創企業參與政府採購依然面對法理限制。

  有見及此,前海或許作為政府採購港企產品服務的試點,將港人在前海成立的公司列為內資公司。具體做法是讓前海管理局在限定年期內,全權負責區內限定金額內的政府採購行動。前海管理局透過制定專項預算備案,直接納入省政府的財政預算,就能化解深圳市無權自主的問題。同時針對港企參與深圳市政府採購資格方面,提出試行細則,當港人開設公司或子公司時,只要辦理指定的法律手續轉變法律形式,並備案在深圳市政府和商務部,則被視為內資公司,享有參與政府採購等等對應的內資公司的權利。如是者,前海提交專項檢討報告,檢視政府採購對於大灣區的科創企業的支持成效,以及對政府公共服務的提升成效,再行推廣。

  總括而言,深港兩地在科創事業上,互有長短,應該精誠合作,共同轉化技術為成果,面向國際,打造大灣區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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