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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灣區制度藩籬 促進人員資金流通

時間:2019-02-14 03:18:30來源:大公報

  圖:利用自貿區在投資貿易便利化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可以嘗試開設大灣區銀行,讓香港的社會組織走入大灣區進行籌款和開展工作。圖為粵港澳大灣區重要過江通道虎門二橋

  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在科技及經濟融合發展,人員的流動也會進一步深化,社會組織的角色也日益吃重。然而,廣東省和香港之間依然存在不少制度障礙,在社會組織流通及政府支持上都有需要克服的挑戰。\廣東省政協委員、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副主席 林至穎

  在社會組織流通上,民政部的行政手續及資金流通是香港不少社會組織進駐大灣區的關卡。香港的社會組織在成立和備案相當簡單,可以根據社團條例成立組織進行服務,向警務處備案;也可以根據公司條例成立,一般以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成立,沒有股份,向公司註冊處備案。備案方面只需要提交財務報告、活動報告、人事變更、地址更改以及財務報表。按照《廣東省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規定》,在廣東省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登記主管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登記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此外,香港社會組織在廣東省成立,還必須有基本的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根據香港社會服務發展研究中心的反饋,目前香港機構在往廣東省政府註冊登記、備案、稅務辦理依然關卡重重,資金流通更是面對着重大障礙。

  籲開設大灣區銀行

  自貿區在投資貿易便利化的成功經驗可以作為解決社會組織流通問題的參考。如果在廣東省開設試點,在行政上提供一站式服務,或許能吸引香港社會組織前去登記,南沙、前海、橫琴都是理想的試點區域。目前,香港的社會組織要開設機構或者辦事處,需要落到所在地的登記主管部門登記,未免較多行政程序上的磨合。若香港社會組織直接到對口的區域加以註冊、備案,錄入省政府的數據庫。日後經驗足以擴散到灣區其他城市,這些香港社會組織的資料可以直接發送到服務地區的政府,就可以省卻重複註冊登記的工夫。除此以外,社會組織銀行帳戶的資金流通工作也是相似。

  香港社會組織前往廣東開設分支時,資金流通的問題也是一道坎,所以可以嘗試開設大灣區銀行,為優良社會組織提供開戶服務和資金周轉的便利。香港社會組織剛剛涉足大灣區,當地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都是比較缺乏的,建議新區提供購置物業或者住房優惠予以解決。在發起成立和內地分支收支未平衡的時候時,資金必會從香港轉進內地,港幣和人民幣之間的兌換就成了關鍵。

  故此,筆者建議鼓勵開設大灣區銀行業務,開戶服務上向經批核的社會組織提供優先權,人民幣在公益用途上的兌換限額方面提高上限,開戶流程上可以依據香港的註冊文件和銀行戶口,證明其合法性和財政穩健,加快行政效率。在審批上,讓香港得到了稅務豁免的社會組織進來,經過香港政府審核便可減免了以慈善為名的詐騙風險。而後在審批程序完善,減免了這方面的風險,便逐步向其他社會組織開放相關服務。

  明晰稅務優惠政策

  稅務優惠政策的模糊性也是香港不少社會組織融入大灣區的顧慮。香港政府相當支持慈善團體的發展,社會組織要成為慈善團體,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免稅資格,並且需要向稅局備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除了社會組織本身免除稅務,捐助者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都可以獲得憑着捐款證明申請上限為35%的稅額減免。

  目前,國內形成了《慈善法》,對於慈善組織的稅務優惠上卻比較簡單,《慈善法》第84條只簡單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於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稅收優惠多少?100%還是50%,法規沒有明言。若能明確規定,這就讓香港的社會組織對走入大灣區的籌款和工作開展就有明朗的預計,必起到良好推動作用。

  此外,資助形式也是香港不少社會組織融入大灣區的重要考量。香港不少社會組織的經費,除了個人和企業的捐助所得,便是政府設立的基金。香港政府不少部門如民政事務局、勞工及福利局、環境局、教育局、保安局等等都採取了這樣的模式。這些基金歡迎社會組織圍繞着部門需要的研究、教育和服務,撰寫的項目計劃書公開申請,為其活動組織、研究服務、建築服務中心、工資等等提供資助。

  以上所有資助都是公開申請,在指南中列明申請資格、活動計劃、預期效果、財政計劃各方面的要求,列明評審準則和評分比重。這樣帶動了社會組織的積極性,滿足社會的服務需要,又讓政府對社會組織可以擇優而錄。目前廣東的社會組織管理部門未見有相似的措施,資助形式主要都是靠直接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為主,資助限額不多。故此不妨參考香港政府的做法,就着大灣區的社會服務需要設置一系列接受公開申請的基金,並在政策推出之前,找到粵港兩地知名的社會組織率先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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