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黃益平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進一步明確了資管業務的發展方向,對規範市場發展,化解金融風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雖然「資管新規」對新老業務採取過渡劃斷方式,給予市場相對充分的緩衝期,但由於金融機構對實際業務操作具體要求的認識並不明確,對「資管新規」具體規定的理解存在分歧,為了避免對政策理解的誤區和落實「新規」中可能出現的偏差,金融機構要麼採取過急過緊的一刀切方式,要麼採取消極等待的觀望態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金融市場緊張情緒。
重在增強可操作性
「資管新規」執行通知出台,進一步明確了具體業務操作的細節,針對「資管新規」中的具體操作難點問題和金融機構的主要關切進行了全面梳理和說明,主要包括: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在符合「資管新規」有關非標投資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前提下,公募資管產品可以適當投資非標產品;
二是在整體規模之內允許過渡期內發行的老產品投資新資產;
三是進一步明確過渡期內適用攤餘成本計量法的適用產品類型;
四是明確對未到期存量非標資產可以通過發行新老產品對接、資產證券化、非標轉標等方式消化,並在MPA考核時將合理調整有關參數,鼓勵銀行通過多種途徑補充資本金;
五是明確了因特殊原因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資產的處理方式;
六是充分考慮金融機構意願,不對金融機構過渡整改提出硬性要求。
「資管新規」相當於對中國金融市場資產管理業務模式的整體重塑,無論是金融機構業務重新梳理,還是經濟主體的產品接受程度,都需要具有明確、可操作的方案。「資管新規」細則始終堅持去槓桿的政策方向不動搖,進一步明確了監管標準和要求,更充分考慮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實體經濟合理融資需求,有利於消除市場不確定性,穩定市場預期,確保金融市場穩定運行,將為實體經濟創造健康的貨幣金融環境,更有條件打贏防範重大風險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