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财经 > 正文

谷歌違歐盟私隱法規 重罰4.5億

時間:2019-01-23 03:18:37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鄭芸央報道:法國監管機構公布,谷歌違反歐盟網上私隱保護法例,故對該科技巨企罰款5000萬歐元(約4.46億港元),成為該監管機構對美國科企的最大額同類罰款。法國監管機構指出,谷歌缺乏足夠透明度讓外界了解如何處理個人私隱,亦沒有徵求同意可向用戶提供個人化廣告。

  谷歌發言人表示,公眾對其透明度有很高的要求,該科企承諾將會繼續滿足用戶,以及歐盟的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規定,目前正在研究有關裁決,以確定未來行動。事實上,谷歌有權對該項裁決提出上訴,雖然該筆罰款對谷歌而言不算高昂,惟外界認為是歐盟執行私隱保護新法規的行動,估計未來將有更多監管動作。新法例下,歐盟監管機構可對違例公司罰款,最高為全球年收入的4%或2000萬歐元,以數額最高者為準。

  歐盟GDPR去年生效,要求企業遵守數據保護和私隱規例,並要求企業向用戶解釋如何收集及使用數據,在大部分情況下必須獲用戶同意才可收集相關數據。分析人士稱,法國監管機構判決的論點,是如何定義一間公司使用個人數據時,已取得用戶同意。不少公司的私隱法則過於複雜或不清晰,若用戶不同意使用個人數據,就無法使用服務。

  谷歌母企Alphabet周二股價曾跌1.92%,報1086美元。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