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至2006年,李嘉林一直在內地負責大型金融機構香港上市服務,2007年駐深圳之前,當時內地金融機構蓬勃發展,紛紛前來香港上市,包括招行、中信銀行、光大和建設銀行等均登陸香港資本市場,他就負責這些機構的上市審計工作。
2007年李嘉林被派駐深圳,並晉為合夥人。他稱,由於當時深圳有大量業務需求,為了更貼心服務招商銀行及成立深圳金融組服務當地金融企業,當年便開始駐深圳,建立金融審計組,承接招商銀行和廣發銀行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年審工作。
隨着內地和廣東省一大批城市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日漸趨於成熟和崛起,李嘉林便開始承接證券、基金、金控、租賃、消費金融公司、保險、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的年審和上市工作。因很多城商行發展越來越成熟及壯大,對全方位的專業服務需求更多,並有融資上市需求,這些年來他帶領承接了15家金融機構的年審或者上市工作。當中他看見一些金融機構在深圳更加蓬勃發展,其中已經成功或正在幫助10多家金融機構到香港上市,包括銀行、租賃、金融科技公司和融資擔保、房抵貸公司,現在還有多家在進行上市當中,其中有兩家廣東省內銀行在A股上市。這體現了內地金融機構蓬勃和多樣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