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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辭不是書法的「內容」

時間:2018-02-22 03:15:57來源:大公網

  圖:王羲之《初月帖》局部

  有一種看法是,書跡中文辭的意義是內容,書寫的樣態是形式,形式是為內容服務的。

  然而事實上,在大多情況下,我們很難從書寫形式中解讀出文辭的意義,而且,能否表現文辭的意義也並非衡量書法藝術的尺度。

  《初月帖》是王羲之的烜赫名跡,摹於唐武則天萬歲通天年間,可謂下真跡一等。見到裏面的字跡,有書法素養的讀者自會心有所動。前人對王羲之有「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卧鳳闕」的評價,面對這件作品,我們或許會心有慼慼焉。而這件作品中的文辭又表達了什麼意義呢?其實,這只是一封通報音訊的手劄,王羲之感謝對方的問候,並說自己身體很不好,並問對方怎麼樣,大概如此而已。慣於依賴文辭的意義來賞讀書法的讀者或許會失望吧!

  傳世魏晉書跡大多是手劄,其文辭不過是日常的通報和問候,而那書寫形式卻令人驚絕,意態無窮。在王羲之的手劄裏,常常可見「疾篤」、「劣劣」、「委頓」、「羸乏」……如果書法真的以表現文辭意義為務,那王羲之的書法何來「龍跳天門,虎卧鳳闕」之勢?

  書法藝術形式和辭義並無明顯的關聯,這絲毫無損於晉人書法的趣味。審美經驗告訴我們,文辭表達的所謂「內容」對於書法本身來說並沒有那麼重要。《蘭亭序》固然書、文俱佳,然而書法並不是直接闡釋辭義的。如果不是通過閱讀文辭,你能通過《蘭亭序》的一點一畫感受到「痛哉」、「悲夫」之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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