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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惰的權利/米 哈

時間:2018-01-17 03:16:04來源:大公網

  無論是但丁在《神曲》所描繪的七宗罪,還是在剛上映的韓國大片《與神同行》的主角走過的七大地獄審判,以至很多提到人類罪惡的信仰,都包含一個令我費解的罪:怠惰。

  舉例,在《與神同行》中,主角便受到楚江大王的審判,檢視他有否浪費人生。如果怠惰的罪名成立,他就要被處罰於巨大的滾輪前不斷奔跑。為免受罰,主角展示了他如何日夜操勞工作,又是消防員,又是司機,又是侍應的忙碌人生,結果怠惰之罪,當然不成立。

  主角忙碌一生的原因,暫且不談,但我懷疑:為什麼神會欣賞如此不斷工作,甚至壞了身體,又無益於靈性的操勞人生呢?耶穌不是叫我們學習「天上的飛鳥」與「野地裏的百合」嗎?「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們」(馬太6:26-28)。這是我的神學疑問,也是保爾.拉法格的社會評論。

  保爾.拉法格是一位出生於古巴的法國人,他是作家、演說家、政治家,擁有醫學博士學位,也是法國工人黨創始人之一。保爾.拉法格曾經翻譯法文版《共產黨宣言》,而他本身就是馬克思的女婿,並在一八八三年寫成了一篇重要的文章《懶惰的權利》。

  《懶惰的權利》一文中,保爾.拉法格宣稱,要努力與投入勞動的工作倫理,只是資本家、教會、經濟學家與偽善者發明出來撻伐工人的論述,「資本家看到工作階段認命地接受可憐的生活狀態,又看到工作階級頹廢地熱衷於工作」,而他從古希臘與古羅馬時期說起,指出人應該輕蔑勞動,才能夠成為身心健康的自由人。

  換言之,如果工作成為了對人類奴隸式的壓制,人就要有懶惰的權利。如果保爾.拉法格也要面對怠惰的審判,他還是可以輕鬆過關吧,他爭取懶惰,不過是為了努力自由的人生,這也是他的信仰:「哦,懶惰,藝術和高貴美德之母啊,請你撫慰人類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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