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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與煽動」的區別/祝 之

時間:2017-09-23 03:16:01來源:大公網

  一個在公園舉行的論壇上,台上四位講者:一位是立法會議員,一位是中學教育工作者,兩位是大學前學生會領袖,他們談論對特定的一個議題發聲,怎樣的情況下是「討論」,怎樣的情況下是「煽動」。台下多位人士,包括中學生,各有意見。這原是沒有什麼稀奇的,奇怪在於,論壇主持人,並沒有做好主持人該做的持平工作,有意無意,也想加入討論行列,說話帶有立場,支持「是討論而不是煽動」的那一方,例如質問另一方的人士:「是不是在課室內就可以討論?」

  作為法律制訂者,該立法會議員懂得指出一個人所發之言論如何不符合《基本法》,或者如何會觸犯刑事罪;該中學教育工作者,多從道德標準上看問題;而兩位大學生,對於「討論和煽動」兩個詞混淆不清,並且誤以為那論壇是辯論擂台,一定要分輸贏,不斷給前二人扣帽子,認為大學生在大學校園內的「民主牆」上所張貼的,都屬「言論自由」,都是「討論」,而不是「煽動」,卻總說不清二者的區別。

  他們爭論的,是近日在香港多家大學校園內的「港獨標語」風波。

  要區別這兩個詞,重點在於動機。某人提出一個話題,在其所尋找的資料上已可以體現其動機所在。例如某人寫文章,題目是「我要港獨」,然後在文章內不斷列出實行「港獨」的原因和步驟。很明顯,作者的動機是想說服讀者支持他所早就認定的「港獨」的「正確性」,這明顯是「煽動」。但是,如果在文章內列出「港獨」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應該與不應該」兩方面的論點,這才叫做「討論」。

  有時候,要強行區別一些名詞,確實不容易,例如「固執與堅持」、「教導與洗腦」、「吸引與引誘」、「鼓勵與縱容」……這些詞所涉及的行事過程很相似,含意卻是截然不同的正面與負面,要區別開來,正就是我們要接受教育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港獨」的「討論與煽動」的區別上強行辯駁的大學生,行為極其幼稚,水準也奇低,令人懷疑他們到底是不是大學生,他們究竟是怎樣考入大學的。

  要回答「港獨能否討論」這個問題,答案非常簡單:當然可以,但必須鋪陳正反兩面的資料,還要慎防討論變成煽動。過去曾出現大學有學生報多次刊載「港獨」的文章,由於「港獨」根本沒有可能,憲制性文件《基本法》的開首就寫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討論「港獨」已無立足點,因此,這種討論已無意義。近日大學校園出現的「港獨」標語,更是一面倒的「我要港獨」,沒有支持理據,也沒有另一面的論點,構成的便只有煽動,而不是討論,更無涉言論自由,也就無可置疑了。這也是有大學校長要求學生會把「港獨」標語和橫額拆除的原因。

  社會的和諧,在於公民具備道德。假如道德淪喪,就要立法,或者相關法例已經存在,就要依法處理,該嚴懲的,就必須嚴懲,縱容不得,社會才能回復原有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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