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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來內地愈加便利

時間:2021-11-10 04:27:04來源:大公报

  圖:一九五六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檢查站發出的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

  在回歸祖國之前,香港和澳門就與內地保持着密切聯繫,往返廣東和內地人員頻繁,形成了特殊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和證照。為促進港澳和內地交流,相關管理制度及證照也應運而生。

  一九五一年,公安部頒發《往來香港澳門旅客管理的規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首個管理港澳同胞來往內地的規定,其規定港澳同胞往返內地需申領《出入通行證》,一九五六年改為申領《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所申領的證書均為一次有效。到了一九七九年,《關於港澳同胞回鄉暫行管理辦法》將原來一次有效的《回鄉介紹書》改為三年內多次有效的《港澳同胞回鄉證》,並於一九八一年換發為十年內多次有效的《回鄉證》。

  由於每本《回鄉證》在查驗頁用完時便需更換新證,對跨境貨車司機等經常需要過境人士十分不便,因此出入境管理部門於一九九九年一月推出現時使用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這種卡片式證件可在有效期內不限次數來往內地和港澳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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