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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川集/無趣閱讀\利 貞

時間:2022-06-27 04:24:34來源:大公报

  最近剛剛看完一本名聲在外的推理小說──《喜鵲謀殺案》,大失所望。

  推理小說,一般而言可以看作是作者,或者說作者所塑造的破案者與讀者對決的過程:小說閱讀的過程,實質上是讀者跟隨破案者(或偵探、或警察、或其他受人信任的推理者)的視角,一同去探索案件的過程。讀者和破案者對案件的了解是同步的:從一開始的一頭霧水,到跟着蛛絲馬跡逐步抽絲剝繭。而古典推理小說的最後,都會有經典一幕:破案者會將所有嫌疑人都齊聚一堂,開始公布推理過程,然後獻上最精彩的一幕──現場指認真兇。

  當讀者看到這個環節開始的時候,就可以暫停閱讀。理論上,到現在為止,破案所需要的所有線索都已經在書中前面的部分給出,讀者可以根據現有線索自行推理出真兇。你已經推理出來了?看看最終偵探是否和你想的一樣,英雄所見是否略同。你還沒有推理出來?看看書中的破案者是如何穿透迷霧的。

  得以出版的推理作品,讀者找不出真兇往往是常態。而分辨一部推理作品是好是壞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看了書中破案者的推理過程之後,讀者「服不服」。如果「一語驚醒夢中人」,發現書中前半段的確給出很多線索/伏筆,只是自己沒能聯繫起來,破案者解說之後有恍然大悟之感,那就是好書。好書,往往是一樣的,而爛書往往爛得千奇百怪。且不說那些牽強附會的,以《喜鵲謀殺案》為代表的一類,就是在最後解說的時候,破案者往往會說出一些讀者此前並不知道的線索,所以讀者怎麼也想不明白的事情,破案者都能輕鬆破解。「對決」毫不公平,閱讀自然也就毫無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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