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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歲月/「晒娃」\凡 心

時間:2021-10-22 04:27:00來源:大公报

  網絡興「晒」。「晒生活」、「晒旅遊」、「晒廚藝」、「晒娃」。「晒」字,義同香港說的「晒命」,指「炫耀」。

  少子化時代,孩子自是全家心肝寶貝。好多媽媽不放心孩子給外人帶,辭工當了專職媽媽。嫁去外國的,外出謀事不易,守在家中忙碌三頓飯和看顧孩子,也是常態。

  媽媽們用手機拍個視頻「晒娃」上傳網絡,可謂舉手之勞。中外晒娃視頻撲面而來,孩子的天真、囧萌、呆憨贏得了許多「讚」,它們可讓一天勞作的網民得到片刻的輕鬆。

  有的視頻長期「晒」孩子的日常。更有的網站深入到名人,譬如名演員的家中長時間跟拍孩子,這當然是有利益協議的。這些視頻最能滿足一些網民的窺私慾,其次是網主自炫的心態:活得滋潤,孩子聰明,家庭幸福。

  人有「隱私」或曰「私隱」權,大都希望保住自己某些秘密,越有地位名望的人士越是如此,這是當代文明社會的觀念。但很多網主偏願意把孩子、自己和家庭成員的私事公示於網,無異於「揦起個肚皮畀人睇」,這種做法也不算少。

  孩子長期被「晒」,對他無益。孩子成長中會有各種頑劣甚至品德瑕疵,這很正常。父母加以教育引導,有時嚴厲批評,這也很正常。這該是各個家庭的秘密財富。但「晒」後,孩子成長中的過失、缺點和家長的表現暴露在網上,自然就會有網民議論、批評、嘲笑甚至咒罵,這就叫「食得鹹魚抵得渴」,是自爆私隱的代價。一些尖銳負評可能會伴隨孩子十年、二十年乃至終生。他們懂事後回顧童年,會理解、感謝父母的這種安排嗎?

  網主「晒」的常是幸福亮麗的一面,生活遠無那樣平順。「晒娃」更應適可而止。保護孩子成長的隱私,才更應是父母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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