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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中年/《聲寶之夜》\輕 羽

時間:2021-01-19 04:24:14來源:大公報

  從來,有競爭才有進步,藉此挑戰個人成就,並期望出人頭地,傲視同儕。不同的比賽有着不同的規則,參加者要在有關規定之下發揮所長,方能突圍而出。在藝術賽場方面,除了既定的評分標準,評判團的背景和取向對參加者的表現和成績都會有所影響,有時甚至扭曲了比賽的原意,變成另一種娛樂節目。

  上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香港電視廣播業進入免費播放時代,電視台曾舉辦一個名為「聲寶之夜」的歌唱比賽。那年頭我仍是小孩子,但每星期都會坐在電視機前面觀看節目。套用現代的術語,該節目的參加者都是「素人」,即是業餘歌唱愛好者。評判則是專業人士,包括音樂大師顧嘉煇。每個參加者演唱一首歌曲,評判團評分之後,舞台背景有一根道具燈柱,當中包含四盞燈泡,主持人宣布參加者成績以燈泡數量為準。由是,「一盞燈、兩盞燈、三盞燈、爆曬燈」,不單是得獎代碼,其後更成為坊間的俗語,藉此形容優異成績。

  香港其後陸續有不同形式的歌唱比賽。最著名的首推八十年代的「十八區業餘歌唱比賽」和「新秀歌唱比賽」,二者並駕齊驅,發掘優秀演藝人才。張學友、李克勤均曾是「十八區」的冠軍;梅艷芳、呂方、張衛健則是「新秀」的表表者。

  類似的比賽不斷發展和演變,內地亦有《中國好聲音》以至《我是歌手》等,讓「素人」和「歌星」都能一展所長。除了參加者本身的實力,節目更設導師制度,令參加者的才華得以提升。香港的傳播機構,近年將歌唱比賽發展成「造星」節目,雖說更能發掘全面的演藝新星,可是評判們的刻意挖苦,似乎只是為了營造節目的娛樂氣氛,與當年《聲寶之夜》的歌藝比拼,實在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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