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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行/律師認為世界是平的/夏有風

時間:2020-08-20 04:24:14來源:大公報

  有一次我將鬧鐘設在凌晨三點四十五分,為的是參加凌晨四點鐘與美國律師的電話會議。會議時間是美國律師定的,他大概以為芝加哥的下午三點也是香港的下午三點。

  幾年後回想此事,我覺得當年那個一夜都睡不安穩的自己實在太傻了。我估計,那名美國律師就是欺負我年輕,故意將時間定在香港凌晨的。隨着我跟歐美律師打交道的次數增加,我覺得抱着這種想法的自己確實太年輕了。我發現許多歐美律師都缺乏「時差」概念,他們是真心認為世界是平的。

  有時我挺心疼那些來自「扁平世界」的律師。一位香港律師告訴我,他起床查郵件時看見一封標為「緊急」的郵件,郵件是他倫敦辦公室的同事在香港時間凌晨一點時發給他的,請他「即刻」審閱一份中文合同並在兩小時內提供初步法律意見。他回到辦公室發現有兩個未接電話和留言,全部都是他那位倫敦同事凌晨三點多的催促電話。那位可憐的倫敦律師肯定覺得困惑和受傷,不明白香港同事為何那麼冷漠。

  有趣的是,至今我還沒遇到過來自「扁平世界」的亞洲律師。亞洲律師似乎更能設身處地為對方着想。如果項目成員分布在香港、東京和倫敦,那亞洲律師在安排會議時,就會盡量找一個對大家都方便的時間,並細心地將各城市的當地時間都在郵件中列出來,以免發生誤會。如果交易的買賣雙方身處不同的國家,那亞洲律師在提議成交日之前,會先確定該天是否相關地區的工作日。

  難道亞洲律師比歐美律師更有經驗嗎?長期以來,歐美的行事方式就是世界標準,法律行業也是如此。亞洲律師必須努力地學習西方的文化,迎合歐美客戶和律師的需求,並以歐美的法律語言去解釋本地的法律概念,否則就會因為「不具備『國際』水準」而被淘汰。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亞洲律師更擅於換位思考。

  如果你遇到來自「扁平世界」的律師,請溫柔地對待他們。他們並沒有惡意,只不過是被寵壞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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