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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見錄\你瞅啥?\胡一峰

時間:2020-03-30 04:23:58來源:大公報

  上學時,有一位老師善以日常生活講解哲學概念,給我很深印象。一次說到,被陌生人盯着看,會讓人不爽。脾氣不好的或大喝一句:你瞅啥?甚至老拳相向。老師說,這是因為被人觀看,讓人產生「客體化」之感,覺得自己成了一個「物」,也就是「東西」。而人寧可不是東西,也不喜歡被當成「東西」。

  這說法有多少哲學含量,我沒深究過。不過,從小就被告知,盯着別人手裏的零食,沒出息。長大一些,又知道盯着陌生人看,不論哪個部位,都不禮貌。

  後來,有了手機,又有了能拍照的手機,再後來,手機能錄視頻了。出門在外,看到奇裝異服、舉止有趣的人,難免手癢想拍。但我這人最怕惹是非,每掏出手機,兒時「庭訓」就浮上來,也就躊躇不已。有時作賊似地拍了,照片一看就是偷來的,頓時興味索然;有時咬牙下決心,光明正大地要拍,場景卻已不再。

  自裝了抖音,很佩服拍路人視頻的人,羨慕他們竟沒有遇到「你瞅啥」的質問,又或能巧妙地化解。最近,Vlog也就是「視頻播客」流行起來,生活視頻化的浪頭沒準兒會更猛。不過,我始終有一個疑惑,把別人或其生活變成一段你的視頻,究竟是不是一種冒犯?這大概也算網絡新倫理的問題之一吧。

  疑惑未解之前,膽小如我,只好拍拍大樹浮雲、小橋流水、山色月光,好賴它們不會問我:你瞅啥?拿飛鳥、野貓等小動物練練手,大概也是安全的。不過,這話也難說。前年去貴陽黔靈山,遊客攻略中便有告誡:山上散養之獼猴見你拍牠,可能要來搶奪手機。

  新聞還報道過,一位英國攝影師把三腳架放在猴群中,一隻六歲印尼黑冠猴按下了快門。這張自拍照的版權官司打了好幾年,最終法院沒把版權給猴子,但要求攝影師拿出版權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捐給保護猴子的慈善機構。

  舉起或放下鏡頭,這是個問題。面對大地生靈,我們真該想想:你瞅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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