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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行/法律的孩子/夏有風

時間:2020-03-12 04:24:09來源:大公報

  法律的孩子是什麼樣子的?它是一個獨立又能幹的個體,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具備一個成年人的行為能力,可以獨自簽合同、租房子、做生意等等。它的名字就叫「公司」。

  公司出生於十六世紀中的英國。那時英國的工業剛起步,但因資金短缺而進展緩慢。大型工業所需要的巨額資金,和所涉及的投資風險根本不是少數貴族或商人可以承擔得起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法律創造了「股份公司」。實業家可以通過股份公司經營業務,並吸引老百姓認購股份公司的股份,從而吸取新資金並分散風險。

  南海公司是歷史上最有名的股份公司之一。它於一七一一年成立,董事們都是社會名流。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利潤豐厚的奴隸買賣及殖民地貿易,還保證至少六厘的股息。可想而知,南海公司的股票風靡一時,股價在一年內就翻了六倍。

  其實,南海公司的董事對殖民地貿易並不精通。一七二○年,公司垮了。根據當時的法律,股東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發財的美夢變成了破產的噩夢,憤怒的群眾包圍了英國議會,還開槍打死了一名南海公司的董事。議會緊急通過《泡沫法》,令幾乎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喪失了其合法地位。

  一百多年後英國才走出南海泡沫的陰影。那正是工業革命如火如荼的時代,工廠的鍋爐都急需新資金來加一把火。議會只好重新承認股份公司的合法性,但這對商界來說還不夠。沒有人願意冒着傾家蕩產的風險投資別人的企業,所以若要吸引資金,就必須限制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

  股東享有無限的利潤,卻只承擔有限的責任──天下哪有這等好事?這種好事還真有。商界費了三十多年的口舌終於說服議會於一八五六年立法,規定股東只要付清了股本,就無需承擔公司的債務。

  公司責任制的改革點燃了人們的投資熱情,加快了資本主義發展的步伐。若沒有「公司」和這場改革,可能就沒有當代生機勃勃的商業社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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