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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魅力/葉 歌

時間:2019-03-15 03:18:34來源:大公報

  網絡娛樂、社交媒體唱主角的年代,還有人欣賞美術、音樂、文學等「傳統」藝術嗎?《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至今已發表了二十本着作的作家Francine Prose對藝術的前景表示樂觀。她最新出版的文集《讀什麼?為何讀?》(What to Read and Why)不但推薦了古往今來的出色文學作品,從奧斯汀、狄更斯、卡夫卡、加繆等經典作家一直講到近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加拿大作家門羅,而且闡述了她對文學、藝術特質的獨特領悟。

  在她眼中,藝術能做到以下幾點:展示美、讓人震驚、幫我們理解人性、令人感動、促人自省、讓我們穿越時空、保護我們、提供愉悅。這幾條似乎都沒有爭議,但細讀作者的闡釋,又覺得其中別有玄機。比如,關於藝術帶來美感,她承認美不美是「情人眼裏出西施」,無從定義。美感總是出自「主觀臆斷」,因人而異,而且美的標準也隨着時代、文化的變遷不斷變化。她只能說:「站在美的面前你就知道什麼是美了」。所以,儘管她為山頂洞人的岩壁畫發出「藝術真有保護人類魔力」的讚嘆,依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作者寫這篇文章也許暴露了她急於為藝術辯護的焦慮。有人問她:藝術能讓人變好、變聰明嗎?她坦言,欣賞藝術的不一定是好人,據說希特勒就愛好藝術。欣賞藝術也許能增廣見識,但也不見得能讓人變聰明。藝術本就「無用」,而且無法用客觀標準來衡量,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其實,藝術重在體驗。藝術作品最大的魅力大概就在於能幫我們擺脫時空限制,經歷他人的生活,重溫自己的舊夢。人生因此不再孤獨,歲月也就沒有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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