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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建築\午門廷杖\祝 勇

時間:2019-10-22 04:23:59來源:大公報

  趙廣超先生說:明代的閣臣,對於皇帝(其實是任性地下放權力的皇帝),總有一種頑強的對立,每至「帝勉從之」方休。他們的「自信」,來自他們內心的正義感,就是儒家的治國安天下的理想。不像清代文臣,一律成了唯唯諾諾的「奴才」,這也是明代政治的亮點之一。

  於是,有明一代,廷杖,就成為皇帝和大臣們對話的一種方式。廷杖,就是打屁股,地點有時在紫禁城內,但一般在午門外。我們常聽戲文裏說:推出午門斬首,其實在歷史上,午門並沒有用來斬首,如此神聖的位置,是不會用來砍頭的。但是,午門之外,的確舉行過廷杖。廷杖比斬首也好不到哪兒去,甚至還沒有斬首痛快。廷杖是一種很殘酷的刑罰,刑杖一般是由栗木製成,擊人的一端削成槌狀,還要包上鐵皮,鐵皮上還有倒鈎,一棒擊下去,行刑人再順勢一扯,尖利的倒鈎就會把受刑人身上連皮帶肉撕下一大塊來。如果行刑人手下不留情,不用說六十下,就是三十下,受刑人的皮肉也會被撕成一片爛麻。據說行刑的宦官受過專門的訓練,就是用衣服包着一堆磚頭,放在地上接受廷杖,行刑人要練到隔着衣服把磚頭打得粉碎,上面的衣服卻絲毫不損。

  朝廷不少官員因廷杖而斃命,即便不死,十之八九也會落下終身殘疾。廷杖最高的數目是一百,但沒有達到過這個數字,因為打到七八十下,人就已經斷氣了,廷杖一百,基本上是無法打破的紀錄。不知那時京城,是否有醫治廷杖傷病的專科醫院。假如有,一定生意興隆。

  廷杖開始還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懲罰,後來發展到打死人,成為一種殺人手段。明太祖時代就有廷杖,明成祖朱棣廢除了廷杖,但朱棣死後十幾年,明英宗就恢復了。被廷杖的官員,一般是一兩個人,但在正德年間,在劉瑾的領導組織下,創造過一百零七人同時受杖的紀錄,而時隔不久,這個紀錄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時廷杖一百三十四人,其中十六人當場死亡。一百三十四人,一百三十四個屁股,排在皇極殿下,兩百六十八根棍子同時起落,這是多麼壯觀的景象,永遠被記錄在紫禁城的史冊上。

  廷杖的厲害,在於它不僅要命,還要臉,因為身為朝廷命臣,被當眾脫褲子,是何等的有損顏面。當然,剝奪大臣們的尊嚴,是顯示皇威的一種手段。一個統治者的威嚴,從某種意義上是通過侵犯和剝奪他人的尊嚴實現的。廷杖,以剝奪他人尊嚴的方式,來強調和捍衛了皇家的尊嚴。

  刑杖握在宦官的手裏,如疾風暴雨,落在文官的屁股上,執行着皇帝、或者盜取了皇帝名義的宦官的旨意,文官們手無縛雞之力,從來沒有掌握過棍棒。他們的被動捱打,反而透露出他們在態度上的優越感。他們看上去是屈辱的,但他們的屈辱裏藏着不可侵犯的莊嚴。

  在很多人眼裏,明朝是一個陰暗、變態的王朝,但話得兩面說,沒有黑暗,哪襯得出光明?近讀龔曙光先生着作,讀到一段話,於我心有戚戚,現抄錄如下:「沒有一部歷史不遭遇黑暗,只要面對黑暗時有守護靈魂之光的知識分子,這部歷史便會有光明的續章!」

(「內閣長夜」之五,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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