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艺文 > 正文

律人行\司法女神無法踏入的法院 夏有風

時間:2019-10-15 04:23:58來源:大公報

  圖:妮絲.蓓勃(Gwyneth Bebb)是英國女性進入法律行業的重要推動者\資料圖片

  在漫長的歷史中,女性與佇立在法院屋頂上的司法女神一樣,只能在法院外面默默地注視着進進出出的男律師。直到一百年前,英國才通過立法,允許女性成為律師,以律師的身份踏入司法女神守護多年的法院。那誰是英國首位女律師呢?當時人們普遍認為她會是葵妮絲.蓓勃(Gwyneth Bebb)。

  蓓勃來自英國一個開明的中產家庭。在父親的鼓勵下,她於一九○八年考進牛津大學法律系,成為牛津近千年歷史裏第七位女法律學生。三年後,她順利地完成了學業。當時六成的男生只能以三級或四級榮譽的成績畢業,蓓勃卻獲得了一級榮譽。不過,男生有性別優勢。直到一九二○年,牛津大學才向女性授予學位。這已經算是思想開放的了,劍橋大學的女生要等到一九四八年才能拿到學位。

  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法律界「內」卻並非如此。一九一二年,蓓勃向律師會申請參加執業考試。這是她成為律師的必經之路。律師會卻以「女性不得成為律師」的理由拒絕了她的申請。幾十年來,律師會以同樣的理由拒絕了所有的女申請人。

  律師會的立場令人費解,因為法律條文明明是站在蓓勃的那一邊。根據《事務律師法》,任何滿足有關條件的「人士」均可成為律師,而該法例的釋義條款將「人士」定義為男性以及女性。法律是清晰的,但偏見令人盲目。

  蓓勃決定向法院求助。一九一三年初,法院受理了她的案子。當蓓勃來到法院門前,凝望屋頂上的司法女神時,不知她是否看見了希望?

  一九一三年七月,原訴法庭判她敗訴。同年十二月,上訴法庭再次判她敗訴。法官們一致認為:

  女性因其性別的「殘疾」而缺乏成為律師的能力……至少有三點可以證明這種「殘疾」的存在。第一,庫克大法官三百年前曾說女人不應成為律師。第二,從來沒有女人成為、申請成為、或嘗試成為律師。第三,這是我們普通法悠久的傳統,我們不應違背……這種「殘疾」不是《事務律師法》的釋義條款可以根除的。

  如果身患性別「殘疾」的蓓勃都能取得牛津大學的一級榮譽,那些只拿到三、四級榮譽的男生大概已經性別休克了。法院也許看不見自己的愚昧和偏見,但英國傳媒的眼睛可是雪亮的。有的報章批評法官的「女性殘疾論」荒謬可笑、站不住腳,有的將判詞總結為「男壟斷者說『不』就是『不』」,還有的半開玩笑地問:「男律師是害怕聰明的女人嗎?」

  既然法院這條路走不通,蓓勃和她的支持者們就試圖說服議會,通過立法的方式促使法律對男女一視同仁。但不久後,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了,改革的步伐被迫中斷。

  一九一八年,一戰結束了。英國婦女在戰爭中為國家作出的貢獻為她們贏得議會的投票權。雖然投票權只限於三十歲以上、且擁有一定資產的女性,但女性作為一個新的選民群體,她們的政治力量使議員們必須正視女性關注的議題。蓓勃的訴求也因此再度被提上了立法議程。

  這次律師會一改往常強硬的作風,展開雙臂歡迎女性加入事務律師的大家庭。這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在很大程度上源於行業生產力下降的問題。在二十世紀初,幾乎所有的英國律師行都是家族生意。一戰期間,五千多名年輕的律師離開了家族律師行,參軍打仗。留守的長輩和女眷一邊維持着律師行的經營,一邊等待着丈夫、兄弟和兒子的歸來。然而,很多人都未能回來——約三千名律師在戰爭中陣亡或喪失工作能力。因此,家族律師行若要延續,就必須吸納女性。

  英國政府此時也大力支持女性進入職場。由於年輕男性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傷亡慘重,所以適婚男女的比例嚴重失衡。婚姻曾經是女性的經濟保障,但戰後很多女性都結婚無望。英國沒有能力為所有的單身女子提供經濟援助,所以政府必須幫助女性通過工作自給自足。

  因此,在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英國議會幾乎毫無阻力地通過了《排除性別無資格法》。根據該法例,幾乎所有的行業都必須對女性開放。法律界再也不能以「女性殘疾」為理由禁止女性成為律師。

  英國女性進入法律行業的艱難過程令人不禁覺得,在資本主義社會裏,推動法律改革的主力不是公義,而是政治和經濟需求。

  英國當時的法律改革對香港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在香港,性別並不重要,關鍵的是種族。根據當時的法律,只有「英國臣民」才能成為香港律師。香港作為一個移民城市,大部分的華人都不是在英屬香港出生的。因此,單是這一個對國籍的要求就足以排除幾乎所有的華人。雖然香港華人在二戰中作出了很多貢獻,但這個條件一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才被廢除。

  華人在香港落地生根、開枝散葉,但華人律師的數目並沒有以同等的速度增加。這是因為香港一九六九年才建立起自己的法律學院。在此之前,只有權貴人家才有能力和資格將孩子送到海外修讀法律。例如香港首位本地華人女律師顏潔齡女士,她就是中華巴士創辦人、前立法局議員顏成坤的千金。她在一九五六年取得香港事務律師的執業資格。

  法律對國籍的限制,以及匱乏的本地教育,使香港這個九成人口為華人的城市裏,華人律師卻是鳳毛麟角。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華人律師的數目才逐漸超過外籍人士。

  因此,對五十年前的香港女性來說,若要成為律師,則要面對性別、種族和教育三重困難。相對來說,蓓勃的處境就好多了。

  自從《排除性別無資格法》通過後,蓓勃就積極地為執業考試做準備。她可是眾望所歸的首位英國女律師呢。蓓勃的人生經歷如此的精彩,以至於她的結局平凡得令人出其不意。蓓勃最終未能參加執業考試。她跟那個年代許許多多的女性一樣,被難產奪走了夢想,也奪走了生命。

  今年是英國女性進入法律界的一百周年。人們在慶祝之餘,更多的是反思歷史以及當代依然存在的性別歧視問題。今年也是香港大學法律系成立五十周年。不知這所年輕的法學院回望自己的歷史時,看到的是什麼?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