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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談/也談不干預孩子「內政」/延靜

時間:2019-07-18 03:24:03來源:大公報

  近日讀了徐貽聰先生在「大公園」副刊發表的文章《學會「對自己負責」》後,我也想談談我與外孫女的故事。他談的是他與孫女就讀研或就業問題認真交換意見的事,我要談的是現在多倫多,大學已經畢業,走上工作崗位已兩年多的外孫女成長過程中的事。大約七、八年前,我和老伴兒去多倫多看望女兒一家,借機也參加了外孫女進入多倫多大學的開學典禮。在那次典禮上,我們聽到了一個對中國人來說非同尋常的故事。

  校長致辭並介紹大學情況後,講述了一件事。一位學生家長問校方,假期孩子沒有回家,不知去哪裏了。校長說,其實學校也不掌握,假期學生自由,但即使掌握,也可拒絕回答家長。校長強調,孩子十八歲已是成年,他們的行動可以不告訴學校,也可以不告訴家長,完全自主決定。我們聽後,吃驚不小。

  加拿大與中國有所不同,孩子十八歲以前,由父母負責養育,但十八歲以後就是成人,其行動自主決定,可以繼續住在家裏,也可以外出獨立生活。校長強調的,正是這個原則。

  寫到此,我想起外孫女讀大學時發生的一件事。大概是她升四年級的時候,她希望住校,和父母商量,父母不同意。父母的考慮主要是,女兒在自己的身邊更放心。而外孫女的考慮則是,住在家裏條件雖然好,但每天路上花的時間太多,不容易融入加拿大社會。後來又經過一段時間的商量,外孫女終於得到父母同意,開始了住校生活。

  中國人和外國人養育子女的方式很不相同。中國人喜歡「圈養」,恨不得把孩子養在手心裏,生怕磕碰。老一輩就更甚,我小時候,父母不讓游泳,不讓騎自行車,離家上北京大學讀書,父母千叮嚀萬囑咐,好像要去很遠的地方。而外國人喜歡「散養」,自小就是這樣,十八歲以後更是隨孩子去,完全放開。

  其實,中國和外國養育孩子的方式各有長處和不足,但憑心而論,中國人應該更放開一些,特別孩子長大後不能「包辦」他們的事,升學、就業,可提點參考性意見,由他們自己選擇決定。千萬不能越俎代庖,鬧得家庭不和。

  我知道徐先生是做外交工作的,不干預孩子的事和「不干涉內政」原則有點相似,但我也認為,我們努力的方向應是,人人堅持這個原則,而不是徐先生一個人「頑固地」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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