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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談\學會「對自己負責」\徐貽聰

時間:2019-07-14 02:59:44來源:大公報

  前幾天,我的一個即將於明年大學畢業的孫女來我的住處,就「讀研還是就業」嚴肅認真地徵求我的意見。我像慣常一樣,沒有給她「決定性」的答覆,而是簡單地講了兩者的利與弊,讓她自己考慮決定。她很高興。

  我向來認為,每個人都要有「責任心」,尤其是要對自己負責,因為有了「責任心」,該辦的事情才能辦好,才能辦得順暢,才能辦完後有「不後悔」的自我認知,或者查找挫折的自覺,從而有所進步。因此,我對我的同事、下屬和我的家人,都要求他們以「負責任」的態度和認知去對待任務和學習,還明確地對他們說「你們首先要對自己負責」。根據這樣的認識和理解,我從不具體「過問」他們的事情,但有時會給一點必要的提醒,包括諸如我的同事們應該如何完成工作任務,還有我兒子們的學習、工作和婚事等等。總體而言,我的做法效果是好的,我如今受到他們普遍的尊敬,應該是個很好的證明。

  做事,包括做純粹屬於個人範圍裏的事情,需要有責任心,要知道自己的責任,盡到自己的責任。當然,「責任」包括法律法紀、職業道德、文明傳統、社會風尚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並能將之融為自己的做事標準。在這樣的「責任心」基礎上,做出來的決定就是個人做事的起點和目標,必定會在完成的過程中時時予以關注和做必要的調整、校正和完成。他人代做的「決定」,特別是被強加的「決定」,往往不符合當事人的願望,結果多事與願違。

  「責任心」和「對自己負責」都需要基礎和準備,長者和長輩有必要給後輩以指導和幫助。講清道理,講清關聯,啟發他們要從多方面認真考慮緣由和後果,然後做出自己認為合理、合法、合適的決定,知道如何面對「後果」,是引導後輩「自己負責」的要領和訣竅,捨此沒有他法。

  我曾經在世界各地「漂泊」,時間還比較長,對很多地方的傳統和習慣有些了解和領悟。我的這個認知,有我個人的心得和體會,也有異國他鄉文明的感染和薰陶。在我國的傳統文明中,有這樣的教誨和提示,應該予以領會。在許多外國,孩子十五歲會接受一個「成人禮」,其後就要名副其實地「獨立進入社會」,做他自己的事情,開始「對自己負責」。誠然,家長不是完全不管,但主要是「指導」,不會「包辦代替」。說到底,後輩的事情應該由他們自己拿主意,因為無論如何都要他們自己去經歷,別人的決定很難會讓他們滿意,還可能產生怨言和隔閡,甚至仇恨。

  可能,我的這個根深蒂固的想法還與我的工作需要堅持「不干涉內政」原則有所關聯,因為後輩的事情畢竟也屬於他們的「內政」,別人不應該說三道四,更不應該直接施以「干涉」。

  我深知,在當今社會,我的這個想法很難會被多數人接受,但我會繼續坦然面對,還會繼續「頑固」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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