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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在網絡時代前的回憶/珍妮絲

時間:2019-02-15 03:18:35來源:大公報

  雖說「年廿八,洗邋遢」,但相信不少繁忙的香港人要到新正頭才有時間靜下來執拾舊物,回望一下塵封的過去。我不經意「掘」出讀書時期一個凹陷了少許的卡通曲奇餅罐,那是網絡和手機尚未流行的年代,內裏盛載滿滿的手寫信件,全是令人眼花繚亂的公仔信紙,偶爾更附上可愛的小貼紙或小紙條。印象中大家當年的零用錢(其實只是午餐錢和車錢)也少得可憐,怎麼可以買這麼多不切實際的鬼東西,而babyfat(嬰兒肥)卻沒間斷地纏繞整個中學時代?

  古代文人的書信能被後人用作教材,我們的書信卻只能用作一笑置之,也許有人早就丟掉吧。教人斷捨離的導師說,會勾起感情的物件要放到最後才清理,這是對的,人看到信件自然忍不住打開細閱,最後大掃除只會慘遭延誤甚至不了了之。

  我早就忘記自己寫過什麼,但從朋友的來信看,我是個懶惰的傢伙,時常不願意執筆寫字;或許是個高傲的傢伙,喜歡朋友求自己寫信。我很「大頭蝦」,試過弄丟朋友的信件,抑或我不想回信就假裝遺失?真是青春的懸案。我愛小小的惡作劇,不是拆穿誰暗戀誰,就是亂作誰喜歡誰,大概有點無聊和心理變態,看到別人尷尬面紅就開心,然後又輪到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假若緋聞對象是好玩類型,或是條件不錯,就不介意笑作一團,或會暗自高興;如果緋聞對象是個怪人,則會跟炒作者吵起來。除了打瞌睡、裝帥或發脾氣的時候,我是很嘈吵的,怎麼有人跟這個我做朋友?

  沉浸在可笑的那些年,突然發現一些寫了地址、貼了郵票的信,不是來自同學的。某年難得與家人跟團去旅行,忘了是去北京還是星馬,才幾天我就與別家孩子們混得爛熟,當中最不捨得一個比我年長一點點的女生。奈何當時她住屯門,我住北角,難再朝夕共處,就決定書信來往,沒想到真的寫了十多封。記憶中我好像曾「遠赴」屯門探她,可惜已忘記做了什麼,連有否成功見面也想不起來。

  一次過翻看信件,就發現當中的套路,一開始她總會抱歉很久才回信,然後談談有好感的男生、同學間的相處或學業上的難題之類。她比我成熟些,常建議我先溫書,再想那些有的沒的,又會叫我記得跟她傾心事。看她的信有種特別舒服的感覺,原因不只她的鼓勵以及對友情的珍惜,還有和她外表如出一轍的字體。我已不能確實地想起她的樣子,只記得她有清爽的短髮、爽朗的聲線。少女難免有些迷惘和自信不足,但她字裏行間總是樂觀積極地面對一切,未知她現在能否保持初衷?一切只能飄盪在回憶及想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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