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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上市監管 中證監:嚴打造假

時間:2020-06-07 04:23:4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倪巍晨上海報道:中證監副主席閻慶民昨日在北京強調,財務造假嚴重挑戰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毀壞市場誠信基礎,嚴重破壞市場信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是證券市場的「毒瘤」,必須堅決從嚴從重打擊。受訪專家相信,從監管層表態看,未來中國料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從嚴從重打擊包括財務造假等在內的上市公司違規違法行為。

  瑞幸董事長造假證據浮出

  閻慶民坦言,上市公司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財務造假、違規擔保、資金佔用、操縱股價等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出現一些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閻慶民透露,未來將多措並舉,通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給投資者一個真實、透明、合規的上市公司」。他指,上市公司監管要把握四大原則,包括堅持制度優先、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風險管控,以及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監管效能。

  「未來中國將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加大上市公司違規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華寶基金副總經理李慧勇指出,本質上看,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健康與否的基石,優質的上市公司在給予投資者回報的同時,也將提升市場整體吸引力。他續稱,造假橫行、良莠不齊的上市公司,將直接影響資本市場的形象,「加大對財務造假等行為的打擊力度,有助於保障投資者利益,提升市場吸引力,使資本市場健康運行」。

  另據內媒援引接近監管人士稱,中央已掌握瑞幸董事長陸正耀對於公司財務造假的指令性電子郵件,陸正耀將被公訴,極有可能面臨刑事追責。報道還指,國際市場監管總局和財政部先後對瑞幸進行了調查,掌握了造假相關證據,陸正耀等高管作假行為適用《新證券法》和《會計法》相關法條。

  李慧勇明言,中國正在推進的股票上市註冊制改革,需要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新《證券法》明確將推動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註冊制改革,相信未來將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準確、公平和公正。他並提及,新《證券法》已加大了對上市公司造假等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從法律層提供了加大懲處的空間,「上市公司違法必究,過去的上限是60萬元,現在執行兩大標準,包括違法所帶來的多少倍,以及最高處罰上限等」。

  記者留意到,新《證券法》大幅提高對證券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其中,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60萬元罰款,提高至1000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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