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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會建議:初步業績需列未核數部分

時間:2020-02-20 04:23:3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是次港交所(00388)及證監會的指引中提及,上市公司可因應情況,發布尚未與其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到底有關版本的業績與一般初步業績有何分別?其實主要分別是放寬版本不需要取得審計同意書,後者是需要取得核數師的確認。

  過往上市公司在公布全年業績時,部分業績會寫明是初步業績公告。根據《應用指引》(Practice Note)第730號「有關年度業績初步公告的核數師指引」,初步業績是根據經審計財務報表或財務報表草稿來編製,雖然有部分內容未經核數,但核數師確信未經處理好的部分,是不會導致及後派發的年報中的財務報表數據有任何變動。

  至於港交所及證監會的最新指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因應情況與聯交所商討後,可以在未取得有關審計同意書下發布業績,並由審核委員會負責有關未經審核業績的完整性。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即使未經核數師發出同意書,港交所仍會要求業績財務數字上要準確,只要在特別部分加上註明,讓投資者了解有哪部分是未經審計師核數便可,不需要劃一延遲業績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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